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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网络空间国际合作体系中的中国定位
蔡翠红

《中国信息安全》 2016-10-31

十八届五中全会站在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将网络强国战略纳入“十三五”规划的战略体系之中。这一重大举措不仅有利于增强国家软实力,提高中国人民的自信心和凝聚力,赢得国内民众对国家网络空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而且有利于增强国际认同的合法性,为开展网络空间国际合作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为找准中国坐标指明了方向。中国是典型的后发国家,是网络大国,找准中国在网络空间国际合作体系中的责任定位,对于当前网络强国建设意义重大。

一、始终坚持在网络空间国际合作体系中的“中国特色”

网络空间是共享的,网络空间秩序是共建的。世界各国网络发展离不开合作共赢,每个国家都有责任来维护网络空间的繁荣和秩序。但是不同国家的能力有大小,所能承担的责任是有区别的,中国作为当前世界主要网络大国,应根据中国国情和文化特点,构建“中国特色”网络空间合作双边和多边关系,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中发挥核心和主导作用。

(一)积极倡导“和而不同”的中国“和谐网络”思想

传统文化特色和开放的政治倾向对中国网络大国意愿和责任意识的培育发挥着关键作用。一国的政治文化来源有经验文化和价值文化两类。经验文化使中国处理对外关系时倾向于不赞成干涉他国主权。价值文化存在于中国的历史传统中,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稳定民族文化—心理模式。中国主张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这一观念反映了中国建设和谐共存网络空间的丰富思想,体现了包容性、多元性,即“和而不同”。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关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再次强调在追求本国利益的同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的同时促进各国共同发展。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网络时代聚精会神发展自身经济和保持国内政治稳定仍是中国的首要任务。同时,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自身内部的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也关乎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共同繁荣。共享共治、合作共赢,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秉承“中国特色”,充分体现了网络空间国际合作体系中的世界需求和中国动力。

(二)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网络强国建设的阶段性要求

中国在经过国家实力的迅速积累后,已经渐渐改变了内向型的政治视野,开始关注自身的国际影响和合法性问题,并将其在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形象界定为国家利益的重要内容。中国已经在全世界眼中成为网络大国,并朝着网络强国目标前进。但是,尽管国际社会对中国的网络空间能力常有不实抬举,中国也需要有清晰的自我能力辨识。中国在科技创新能力、军事现代化水平和文化软实力方面仍然十分薄弱,在国际议程设置、标准制定和话语权争夺上同样处于弱势地位。网络大国并不等于网络强国,中国还只是网络大国。大国不等于强国,大国更多的是指一个国家的物质构成,而强国更多的是后天争取的。构成大国的要素变化缓慢,而构成强国的要素变化较快,竞争激烈,但不论是大国还是强国,都是相对而言的,都是在一定的参照系中进行定位的。就中国网络空间的大国责任和中国“网络大国”自我角色认知的形成而言,物质实力、主观意愿以及他者期望和评价等变量在中国自我角色认知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总体衡量这些变量因素,时刻清晰当前中国网络空间战略布局形势和发展需求,正确认知和把握中国网络强国建设中的阶段性特征。

(三)中国始终做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的坚定支持者

当前,构建共享共治、合作共赢的网络空间合作体系,离不开一个安全、开放的网络环境,这既是世界网络空间发展的基础,也是中国网络强国建设的利益所系。网络空间的大国责任也因此更多地被赋予全球治理的含义,即通过大国的合作来解决网络空间的全球性问题。网络空间大国责任不仅包含根据国际法条约义务延伸的国际义务和责任,不仅是对合理的国际体系和多边公约的积极维护,更是对不合理国际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以及对国际危机的有效应对和对全球事务的有效治理。作为世界主要网络大国,中国除了维系大国间的均势外,还肩负着特殊的“正义”职责,即始终坚定维护全球网络空间安全。因此,作为网络大国,中国需要承担起反对“网络霸权”、网络恐怖主义等不稳定因素的责任和软硬实力,即处理好本国自身安全和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之上承担更多的网络空间国际合作义务和责任,承担维护、建设和改革国际合作体系方面的领导责任,并为创造网络空间和平、安全环境多做贡献。

二、在积极推动网络空间合作共治中承担大国责任

国际社会对大国责任的呼唤,既反映了国际政治权力分配的现实,也来自于国际规范与秩序的社会化进程。同样,网络空间国际合作体系的大国责任也反映了网络空间权力结构的变化及其中网络规范的社会化要求。在推动网络空间合作共治过程中承担大国责任,符合中国自身发展利益,也对网络空间全球治理至关重要。

(一)努力提高中国承担网络空间大国责任的物质基础

中国勇于承担网络空间大国责任,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网络空间技术水平的迅速提升无疑也具有决定性因素。国家能力是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缺乏实力支撑的对外承诺只会造成自身实力的透支,进而损害一国的国家利益。网民数量的增长并不是国家网络空间能力的全部内涵,近年来中国总体经济发展趋势和网络空间技术的提升使中国在网络空间的地位稳步上升。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导致中国国家实力的壮大,这不仅增强了中国的大国意识,也促使中国产生了通过模仿其他大国来扩大国际影响和获得声誉的需求;另一方面,物质力量和国家声誉的获得,反过来又刺激了中国进一步扩大网络空间国家利益、实现“自我发展”的意愿,从而为中国承担网络空间大国责任准备了物质条件。在未来构建网络空间国际合作体系过程中,中国只有持续发展网络空间软硬实力,才能更多承担起网络空间的大国责任。

(二)增强中国在网络空间合作体系中的国际认同

在网络空间的发展初期,美国网络霸权为网络空间的标准化发展以及在全球的普及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随着美国网络霸权力量的提升以及各国在网络空间力量的上升和利益的融合度增加,网络空间的一超独霸现象已经开始威胁网络空间的安全性和正义性,网络空间的大国责任开始逐渐显现。同时,网络空间的权力扩散使得原先可以由个别超级大国独立解决的问题,都需要各大国的通力合作来完成。这就赋予了各主要大国共同承担国际责任的使命。同时,网络空间的后发优势也使各大国和超级大国之间的网络空间能力差距逐步缩小。由于大国不仅有各自主权的内在权威性和合法性,而且有着控制资源方面的一定优势,因此大国合作与协调往往有着较为明显的成效,并最终有可能促成相关国际条约、协定的达成。依靠自身发展以提高网络空间国家影响力和国际感召力,以潜移默化的方式获得国际认同,不断增强中国在网络空间合作共治中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可以为遏制霸权,推动网络空间大国合作和协调带来最佳治理效果。

(三)树立中国网络空间负责任大国形象

承担网络空间的大国责任,塑造并彰显负责任网络大国的形象,符合中国的根本利益要求。中国树立负责任网络大国形象,既能充分发挥在国际合作体系中的独特作用,也能为其他国家合法利益提供支持和保障。负责任大国意识与目前主导的网络空间治理的“多利益攸关方模式”并不矛盾。虽然这一模式强调民族国家、全球市场、全球公民社会多主体多层次参与网络空间的全球治理,它并未排斥大国在其中的特殊重要作用。同时,负责任大国意识下的网络空间大国合作与协调也并不排除“多利益攸关方模式”中其他行为体的作用和监督。网络空间的大国责任与其他领域的大国责任不同的是,在网络空间,大国责任可以随时接受网民和其他治理行为体的监督,同时,这些行为体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所以,网络空间的大国责任是一种结合了公民自治并和多利益攸关方相融的大国责任。当然负责任的网络大国形象,不仅仅依靠法规或者契约即可以达成,还需要坚实的信息技术作为后盾。随着中国国家实力的增强和国际政治环境的改变,中国逐步摆脱了原有的受害者心态,重新确立了大国意愿和责任意识,开始以积极、主动和开放的网络大国姿态参与国际事务和地区事务。随中国网络强国战略快步推进,必将越来越有能力为其他国家提供利益和安全保障。

三、合理平衡中国在网络空间际合作中的权利义务

大国责任与国家利益是相辅相成的,履行更大的责任,也是为了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和长久化。中国提出的“网络强国”的目标说明中国的国际身份正在由一个注重经济利益和传统安全利益独善其身的发展中国家,成为一个注重发展物理空间和网络空间兼济天下的“负责任大国”。平衡中国在网络空间的权利义务,事关网络强国建设成效的达成。

(一)正视当前世界对中国网络空间国际责任期待

世界各国在网络空间拥有越来越多的共同利益,矛盾与冲突也日益突出。因为有不同利益、不同价值观和文化差异的存在,人们对国际责任的理解和解释往往不同,同时也会形成国际责任的期待、压力乃至采取强加于人的做法。正如西方对中国网络空间管制和网络自由的批判一样。一般来说,国家的综合国力越强大,其维护国际规则的能力也就越强大;国家在国际规则中受益越大,维护现有国际规则的意愿越强。首先,大国在网络空间承担的国际责任越多,就更容易获得该领域的发言权,适度的大国责任可带来更多的利益空间。实践表明,中国是全球网络化的受益者,因此参与解决日趋明显的网络空间安全与公平问题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其次,承担合理的大国责任是中国消除其他国家的疑虑的需要。如果不明确表明中国的网络空间目标,可能影响外部对中国走向的预期,使中国的国际舆论环境更为复杂。没有明确定位,其战略意图、外交行为、意识形态等都可能被别国丑化、污蔑甚至诋毁。失真的国家形象一旦形成,就有一定的惯性作用,要修正、改变则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再次,中国宣布网络强国目标,不仅有利于增强软实力,提高本国人民的自信心和凝聚力,赢得国内民众对国家各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而且有利于掌握对外关系的主动权,有利于增强合法性的国际认同,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二)正确对待网络空间合作体系中的权利义务

大国责任并不只是享受网络空间治理中的权力和利益,还应当承担相应的风险,作为网络空间的后起之秀,中国应适度地把握网络空间治理的大国责任。一方面,如果中国拒绝承认或承担大国责任,容易被看成只顾自身利益而不愿对之做贡献的“极端利己主义者”或者“中庸主义者”。中国不能把规范网络空间的权力拱手让人,而应以主动、积极的姿态参与网络空间规则的调整、改造,使之反映中国的利益诉求。另一方面,超出能力的大国责任还可能会对我国带来制约。因此,必须量力而行,不能透支去承担那些本不该去承担的“责任”。中国不仅包括对外的大国责任,还有国内的国家责任。中国自身社会的网络安全和发展问题还很多,中国政府的最大责任是让全体中国人都享受到现代化网络化的成果,实现全面发展,这本身就是对世界最大的贡献和最大责任。一个羽翼远未丰满的发展中国家,如过度强调“网络强国”概念可能引发新一轮的网络空间“中国威胁论”。

(三)正确处理崛起网络大国与既有网络强国的关系

承担网络空间大国责任并不意味着同西方既有网络强国的碰撞、摩擦甚至冲突,而是同西方既有强国的合作与协调,并对网络空间进行共同管理。网络空间作为人类的新型公地,所有占用者必须进行合作,才能避免出现“公地悲剧”。在网络空间大国责任上,中国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作为”并非是要挑战美国的霸权地位,而是说中国作为一个成长中的世界大国,应积极参与网络空间国际事务,主动参与塑造网络空间国际秩序,特别是在建立网络空间新秩序上要发挥主导性的作用,让国际社会听到中国的声音,以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参与网络空间的发展。大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促进繁荣增长中肩负着特殊的责任。如何打破历史上大国“零和竞争”的恶性循环,避免“修昔底德陷阱”,共同探讨建立新型大国关系乃至网络空间的新型大国关系,是确保网络空间和平稳定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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