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9日,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与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SIPRI)共同举办了“中国和欧洲加强核安全的方法”国际研讨会。
中科院院士、中国科协副主席、美国防核威胁倡议(NTI)董事会成员、英国诺丁汉大学校长杨福家教授出席会议并做主旨发言。参加此次研讨会的国外代表分别来自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欧盟公民保护和安全研究所、欧洲铀浓缩公司(URENCO)、法国辐射保护与核安全研究所和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中国国防科技信息中心、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和同济大学的多位专家和学者应邀与会。美国研究中心主任沈丁立教授和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所长季北慈(Bates Gill)致开幕词和闭幕词。
杨福家教授在主旨发言中介绍了美国防核威胁倡议的宗旨、活动和董事会主要成员的情况。他回顾了冷战结束后哈萨克斯坦放弃核武器和销毁核设施、核材料的努力。他还指出2010年对核安全问题来说将是非常重要的一年:美国将发布新的《核态势评估报告》;召开核安全峰会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会议;美俄将签署新的《削减战略核武器条约》;美国国会有望通过《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北约将修订并形成新的“战略概念”。
本次会议分为四个议题。在第一议题“核安全的国际责任”中,欧盟公民保护和安全研究所的Willem Janssens做了题为“欧盟如何实现国际和安全义务”的主旨发言。他介绍了欧盟的核安全政治与法律框架,以及一些特别的核安全实施工具,如政策援助工具、核安全合作工具、稳定化工具。他还介绍了欧盟核安全研发情况,指出应将成员国的技术、程序、方法、过程的标准统一到欧盟标准,并加强欧洲在核产业领域的领导力。他还指出欧盟对内对外都有巨大的培训需求,希望与中国建立更多的沟通渠道与信息交换机制。
随后,学者们围绕欧盟放射源的安保措施,核安全在国际、地区、国家三个层次的合作问题等展开了对话。在回答欧盟内部协调问题时,Janssens说,欧盟的合作首先是技术合作及信息交换,而非自上而下的指令。欧盟成员可以发出与欧盟不同的声音,补充欧盟层面的价值取向。季北慈在讨论中建议,上海合作组织应该借鉴欧盟的模式,更好地解决核生化和放射性(CBRN)材料产生的问题,并认为复旦大学可以推动上合组织考虑这个问题。
在第二议题“核安全的法律、规则和管理框架”中, 法国辐射保护与核安全研究所的Jérǒme Joly指出核安全政策是法国国内安全政策的一部分。核安保措施取决于威胁等级。他围绕“许可、核实、制裁”三个关键词,重点介绍了法国国内核规章,特别是许可、申报、豁免三大制度,以及核材料会计与控制系统,核材料运输许可机制。他指出,法国主要面临盗窃和破坏两大威胁。针对这两大威胁,法国建立了空间组织以及纵深防御系统,以及威慑、保护、评估、预警、拖延、干涉、减少等一系列措施。
中国国防科技信息中心的翟玉成介绍了中国的核安全政策。他指出,传统上中国关注核问题相关的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随着国内核能使用的增多以及与外部交流的增加,中国逐步加强立法进程,深化与国际社会的合作。中国承担核安全的国际责任,并根据国际法进行了相应的国内立法,且几乎涵盖了核安全的所有领域,并采取了行政手段,还将恐怖主义犯罪列入刑法惩治范围。在核安全实践方面,中国建立了核能局、环保局、商务部、公安局、海关的协调机构;加强了技术措施,如制定了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应对方案,加强了核材料和核设施的实物保护能力,进行了一些具体的重大公众事件的核安全探测研发。同时,中国增强了与国际合作,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及其他国际机构及时沟通信息。2009年中国向国际原子能机构递交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批准书。另外,中国尊重美国的“集装箱安全计划”,与美国海关保持良好的关系。同时,中国海关改进了对于放射性设施的进出口监督技术,提高了管理水平。
与会代表就擅自进入核设施是否非法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代表们一致认为这是一个复杂而棘手的问题,因为恐怖分子有可能隐藏在逾越进入核设施的示威者中。中国代表指出,中国已颁布了《核材料管制条例》《核出口管制规定》《放射性物质管理规定》等,并且1980年就开始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制定了核保安文件体系。中国的核电厂主要在无人烟的农村地区,闯入者大多是由于无知或意外,很难对其严厉惩罚。地方政府本来就因为辐射而反对核设施,若实行更严密的警卫,核设施在当地就更难以生存了。中国的问题主要是运输以及泄密,而非偷盗。总之,中国已经建立了全面的核安保系统,现在正在整合法律、规章、原则以建立统一的核安全系统。
前任国际原子能机构高级主任 Robert Kelley 在午宴时发表了基调演讲。他认为国际社会面临核不扩散和核安全的双重挑战。他解释了核安全的多层面含义,回顾了伊拉克、利比亚和南非的核项目引起的国际关注。他还指出一些非法组织对辐射性材料的需求和在一些非洲国家对核材料的非法开采和交易。
在第三议题“核安全的贯彻措施”中,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刘恭梁在发言中介绍了核鉴定与归因技术在核安全方面的应用情况,并指出了该技术面临的技术性困难,最后强调了应加强技术方面的国际合作。他认为,核材料走私和恐怖袭击极大地威胁着世界安全。近来,核分析鉴定(Nuclear Forensics)技术越来越受到重视。核分析鉴定的过程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核鉴定(nuclear forensic),指取样分析走私或恐怖爆炸中的非法核材料活放射性材料,为核归因提供证据;二是核归因(nuclear attribution),指识别非法活动中的核材料或放射性材料,确定追踪其来源,以起诉应负责任方。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数据,已经有900例走私核材料案件发生,其中核鉴定为大多数案件提供了正确的归因。但是,核归因的困难在于,如何应对恐怖核爆炸。这需要分析引爆前的材料以及从引爆后的现场中取样。2010年1月5日美国国会通过“核鉴定与归因法案”指出:虽然在某种情况下可能识别截获的走私材料,但是引爆前鉴定技术仍有待开发,引爆后核鉴定技术也不成熟。刘恭梁指出该技术面临的四个挑战:一是我们必须在每个国家建设快速现场取样与分析的能力;二是缺少放射化学、地球化学、核物理、核工程、材料科学、分析化学方面的专家;三是如何建立一个数据库,将全球核材料与核武器信息网罗在内;四是如何归因,一个样本往往有多种解释,即使根据完整的数据库,也难以达成一个统一的归因结果。
欧洲铀浓缩公司(URENCO)安全和保障主管Peter Friend在发言中介绍了该公司就核安全采取的行动。该公司主要负责六氟化铀 (UF6)。公司每年生产运输超过1万吨的六氟化铀。该公司已经为中国运输浓缩六氟化铀超过十年,主要供应四川宜宾的燃料制造、广东的核电站。他还重点介绍了国际原子能机构文件《核材料与核设施的实物保护》(INFCIRC/225)在欧洲的实施情况:首先,在法律框架方面,各国的法律必须服从该文件,并都建立了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其次,在威胁识别与判断方面,有来自安全监督部门、知情人、专业公司三方的威胁;第三,欧洲采取了基于风险的实物保护措施,包括风险控制,分级应对,纵深防御等;第四,他介绍了欧洲实物保护机制,包括营造安全文化,用政策程序审计等进行质量保证,以及加强保密性。他还介绍了核安全事件的准备方案:专业公司必须抵制基准设计威胁(DBT),安全监管部门必须批准该预警方案,预警方案是保障和反应部门的协调,与应急演习一同执行,在恶意行为后还有审查计划。最后,他从成本、公众信心、防扩散、反恐四个方面强调了核安全对于欧洲铀浓缩公司的重要性。
在自由讨论中,与会代表就引爆前与引爆后归因问题,URENCO质量保证体系、确定外部与内部危机概率,建立核材料表征数据库,核查技术对于核安全的意义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在最后议题“核安全的未来挑战和中欧合作”中,与会代表围绕实现核安全可能遇到的困难以及中国与欧洲如何加强核安全合作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其中提到了公众外交在核安全中的重要性,如发挥教育在减轻公众对核恐怖的敏感度的作用。代表们还讨论了中国在核安全中扮演的角色,认为建设人才中心、与邻国合作是中国参与国际核安全的最好作法。另外,有学者提出,核保安(Safety)、核破坏(Sabotage)、核安全(Security)、核安保(Safeguards)4S具有协同效应,缺一不可。中国在核保安(safety)方面已经比较强大,需要更注意核安全问题。在合作建立数据库方面,专家认为这是个敏感的问题,需要逐步推进。与会代表还讨论了核算体系目标,建议地方实行核材料准入限定,国家来评判收发差。并认为核算并不是侦查的最好方式,难以保证大国允许范围内的核算误差值不是因为材料被偷盗。
核安全被视为核不扩散的第四大支柱。2009年9月,联合国安理会举行首次核不扩散与核裁军峰会,通过了安理会第1887号决议,呼吁国际社会加强核安全。2010年4月将举行核安全峰会,5月将召开《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研究核安全有助于深化对核不扩散问题的认识,同时对于防止核恐怖主义、规范国际核活动、有效管理核设施、核材料和放射性材料具有重要的意义。此次会议是非政府组织就国际核安全问题进行研讨,推动国际防扩散和核裁军的一项努力。
“本会议记要未经发言者本人审核”